這問題是當你執行與孩子的協議時,遇上阻力怎辦。
家長執行協定時,家長與孩子間難免遇上衝突。衝突,表面上因為彼此立場不同。深入一點看,每個人包括青年人和成年人,都會立場不同,想法不同。無法處理衝突,就是不能接納彼此的不同,各不相讓。
各不相讓有兩大原因。首先,各人堅持己見,不願或無法有商有量。上文提過,衝突既是兩個人的世界,家長和孩子雙方都要學習商量,而家長更要在孩子面前以身作則,表現什麼是商量的態度。而商量有一個重要基礎,就是雙方的關係。有了關係,商量會較容易,沒有關係,難度升級。
另一個重要因素是情緒。原來執行協定時會涉及雙方的情緒管理問題。大部分的年青人都難以自制,因為沒有人想被限制。孩子的反抗很正常,反抗中會產生情緒。當家長遇上孩子反抗(及情緒)時,也激起自己情緒。在打機的事上,子女跟父母的爭執往往產生不滿和憤怒的情緒,這些情緒會令父母感到攻擊性,以致要還擊。當彼此情緒升溫,衝突就會加劇。在衝突過後,家長又會產生另一些情緒例如內疚、後悔,或者更憤怒、更傷心。一旦衝突再出現,過去累積了的情緒又可能會再激起。
家長捲入跟孩子的情緒旋渦,雙方都是輸家。因此,未處理好情緒,根本就不能處理好衝突。處理情緒,就是孩子的情緒及家長自己的情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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